15887873230
13888147524

《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有哪些新的规定?

[日期:2021-01-08]   来源:云南技能培训网  作者:云南技能培训网   阅读:1724次

《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新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免于培训的规定。为使职业教育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有效衔接,避免重复培训,根据目前各地的实际情况,《规定》第九条规定: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于相关专业的培训。

二是考核发证程序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程序,《规定》将考核划分为考试和审核。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有条件的机构进行,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进行。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规定》对考核发证的程序、时限等作出了严格规定。

三是跨地区考核的规定。为便于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考试,《规定》对申请考试的地点作出重大调整,允许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提出申请,方便了特种作业人员跨地区从业。


  • 波浪
  • 波浪
  • 波浪
  • 波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