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及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云南省关于做好 2021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21〕1号)《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21〕3号)精神,现将2021年上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日期:2021年4月15日9:00-18日17:00
二、面试报考条件
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昭通考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可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本科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可以报考。
(三)社会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有效期内)签发地在昭通市的申请人,或港澳台居住证(有效期内)签发地在昭通市的申请人可以报考。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
(四)昭通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可以报考,否则教师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二)考区选择
1.报考全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面试大纲见附件4。该类考生现场确认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方式见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
2.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只能选报“昆明考区”。该类考生现场确认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方式见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结合云南省实际,暂不开考初中、高中“日语”“俄语”学科。
3. 除以上两类情况外,参加昭通市2020年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考试以及中央计划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已被录用但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外省籍或本省异地户籍在职教师可选择昭通考区为应试考区;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地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在校生须选择学校所在地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均须选择户籍所在地或 居住证签发地或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地的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
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双面打印)
2.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本人笔试成绩打印件(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4.在我市已入职的专项招聘及特岗招聘教师、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及其他社会人员,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必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
(2)所有学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确认时均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5)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
(7)“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5.在我市已入职的专项招聘及特岗招聘教师还需提供工作单位所属教育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6.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还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除在我市已入职的专项招聘及特岗招聘教师、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校生外,其他户籍在昭通市内的社会人员还需提供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昭通市内的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8.昭通市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3)。
9.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10.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签订《报名信息确认表》,承诺遵守考试纪律,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名信息准确性负责。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重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五、违规处理 考生可于2021年6月15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告知考生。复核只对考生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3日
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附件2
附件3
在籍学习证明
注:1.本证明仅供我省招生计划内在校学生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后生效,其他部门盖章无效。
3.如因学籍证明信息误差造成的问题由考生及所在学校负责。
4.在校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审核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
附件4
一、测试性质
面试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察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二、测试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包括:
1.良好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较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必需的基本技能。
3.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4.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一)职业认知
1.热爱教育事业,能正确认识、理解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和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学生特长,挖掘学生潜质,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学有所长,全面发展。
(二)心理素质
1.积极、开朗,有自信心。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主动热情工作;具有坚定顽强的精神,不怕困难。
2.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能够有条不紊地工作,不急不躁;能够冷静处理问题,有应变能力;能公正地看待问题,不偏激,不固执。
(三)仪表仪态
1.仪表整洁,符合教育职业和场景要求。
2.举止大方,肢体语言得体,符合教师礼仪和教学内容要求。
(四)言语表达
1.语言清晰,语速适宜,表达准确。口齿清楚,讲话流利,发音标准,声音洪亮,语速适宜;讲话中心明确,层次分明,表达完整,有感染力。
2.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并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在交流中尊重对方、态度和蔼。
(五)思维品质
1.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2.能够清晰有条理地陈述问题,有较强的逻辑性。
3.能够比较全面地看待问题,思维灵活。
4.能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六)教学设计
1.能体现所任专业对应行业的产业和技术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了解教学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
2.能根据所任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特点,准确把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
3.能体现学生的主体性,教学方法和手段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内容要求和场景要求,因材施教。
(七)教学实施
1.能够有效地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
2.能够科学准确地表达和呈现教学主题、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主题突出,层次分明,板书工整、美观、适量。
3.能合理运用教学设备或实训设备展示操作技能和操作技术规范,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4.能够较好地控制教学时间和教学节奏,合理运用信息化手段,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八)教学评价
1.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注重对学生进行评价。
2.能客观评价自己的教学效果。
四、测试方法与流程
(一)测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境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题、备课、专业概述、试讲(演示)、答辩等方式进行。
(二)测试流程
1.抽取试题。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的专业,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教材,工作人员在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作为考试题目。
抽题方法:第一步,抽题室工作人员对教材进行审核,查看本教材有多少章,用相应的号码球对应不同的章,由考生随机抽取第几章;第二步,工作人员查看考生抽取的章含多少节,用相应的号码球对应不同的节,由考生随机抽取相应的节;第三步,工作人员将考生随机抽取的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登记在备课纸上,考生签名确认。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报考专业课教师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五、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