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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就业见习政策解答

[日期:2021-07-09]   来源:云南技能培训网  作者:云南技能培训网   阅读:2292次
昆明市就业见习政策解答

1.
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有见习意愿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进行短期全日制就业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进而实现就业的一项公共服务活动。


2.
哪些人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3.
如何申请就业见习?

有见习意愿的人员可以通过“云南公共就业服务网”(jyj.yn.gov.cn)、就业彩云南、各级人社部门的公众服务号等方式了解就业见习岗位信息;也可以直接与当地人社部门或见习基地联系对接。


4.
申报就业见习基地需具备哪些条件?

申报见习基地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除外

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有接收就业见习人员的积极性。

③配备就业见习指导人员,建立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就业见习环境。

④能够提供10个以上、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有利于发挥就业见习人员的专业特长。

⑤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⑥积极吸纳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就业率不低于30%。


5.
就业见习基地怎样设立?

具备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条件的单位,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http://222.221.228.231/)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初审后报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合格的,即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


6.
见习基地享受的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是什么?

见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可提高到每人每月2100元。


7.
我市开展就业见习的相关机构有哪些?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各县()区、开发度假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商务、国资委、共青团及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871-633683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就业见习服务机构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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