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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各地开展全面《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热潮

[日期:2021-12-21]   来源:云南技能培训网  作者:云南技能培训网   阅读:920次

自《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出台以来,全省各地不等不靠,对外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的组织领导和监管职责,强化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内立即组织原文学习,准确掌握特点要义,深刻领会把握其实质内涵,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全面筑牢消防监督管理社会执法基础,推动《实施办法》落地见效。

一、党政主导、领导高位发动部署。总队积极推动省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中央、省级50多家媒体进行宣讲解读,统一印制20000册《实施办法》(单行本)寄送各地,并在全省支队长及防火处长培训班、业务骨干及法制员培训班上进行专题授课,应邀派员赴曲靖、楚雄、版纳等地进行宣贯授课。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总队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行业系统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对消防系统及各行业系统的宣贯工作开展做出了具体要求。全省各地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各支队积极从政府层面组织宣贯,提请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提请政府或管委会组织召开工作培训会,昆明、昭通、曲靖、文山、楚雄、版纳、大理、保山等支队从政府层面组织政府、部门、重点单位开展了宣贯,玉溪红塔、大理剑川、红河个旧、版纳勐腊、临沧凤庆等县区分别以政府常务会、消安委联席会、消防工作部署会等形式开展宣贯,并对政府相关领导和行业部门负责人、行政中心相关消防安全负责人共计150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

二、部门联动,单位带头落实责任。总队突出《实施办法》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加强督促指导,特别是结合国庆安保督导检查,向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宣讲《办法》内容,解释制约消防工作难点和瓶颈问题,把社会单位从消防部门“包揽消防”工作的意识中解救出来,使行业部门明白消防安全监管专属职责,从而推动行业内部消防标准化管理,使社会单位加强自我管理,进而全面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体责任,各级消安委成员单位、相关行业部门、重点单位积极组织内部培训,全面详细解读《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共开展宣贯《实施办法》专题培训200余次,全省300余个行业部门负责人和职能科室负责人、10000余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共20000余人参加了专题培训。

三、媒体助力,全方位多角度宣贯。总队积极推动各级媒体进行大范围宣讲报道,新华社、中国政府网、《应急管理报》等中央媒体,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新闻联播》《云南日报》、云南网等省级主流媒体争相刊播,制作的“一图读懂”《实施办法》文件解读微信被广泛传阅,各级各部门在当地主要媒体和网站刊载条文,通过电视广告、广播公告、手机短信、微博、抖音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送宣传《实施办法》的各类信息,组织发动消防辅导员、消防志愿者深入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寨开展宣传活动,集中举办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内营造了全社会“学习《实施办法》、宣传《实施办法》、落实《实施办法》”的浓厚氛围。目前,开展宣贯的人数超过30万人次,全省各地城市主要街道2100块户外LED大屏每天滚动播放反映《实施办法》颁布的宣传标语,累计印制了30万册的《实施办法》单行本、宣传口袋书、海报及宣传资料,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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