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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报名通知

[日期:2022-12-25]   来源:云南技能培训网  作者:云南技能培训网   阅读:571次

各有关单位:

我校将在2023年1月按照应急管理局的要求组织开展面向全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资格复审和新办工作,本次主要针对高压电工作业人员、低压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危化品作业人员、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多个工种培训考证,现将此次参训的相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考试时间请咨询报名老师(最终考试时间以应急管理局审批时间为准)

报考咨询:1820686312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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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工作。其中,人员考核范围包括:全省机械、轻工、纺织、建材、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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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统一使用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编制的《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以下简称《培训和考核大纲》)。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可自行组织培训,也可以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管理能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分析及经验介绍等内容。



企业为什么要组织进行

非高危行业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

非高危行业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是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的安全培训,使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按照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培训结束后,生产经营单位需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将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考试作为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培训合格人员的资格资质证明,考核结果可作为监管部门检查的依据。

非高危行业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

主要学习什么内容?

主要围绕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组织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编写并出版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材》进行培训,该套教材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除此之外,还有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部署要求、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培训。


以下是具体的课程推荐:

一、政策法规(可选1-2项内容)

1. 解读新《安全生产法》

2. 解读《应急管理条列》

3. 解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条例》

4. 解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5. 安全生产“一线三排”解读

6. 其他指定法规文件解读

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管理能力

2. 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

3.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4.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6. 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7.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8. 职业病预防

9.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建设与管理

10.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

11. 其他指定安全管理知识

三、安全生产技术

1. 现代安全管理技术

2. 工伤预防

3. 紧急救护

4. 危化品安全管理技术

5.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技术

6. 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7. 消防安全

8. 电气安全

9. 其他指定专业技术

四、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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