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澡堂)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解读】 1.说明: (3)生产工艺需要熔融金属罐(包、盆)进入厂房架空层平台时,平台上操作室面向熔融金属吊运侧未采用实体墙完全封闭的外墙,在吊运跨靠近熔融金属吊运侧的立柱边线以内。 【解读】 1.说明: 2.判定情形: (1)生产期间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炉前作业平台、炉基区域存在非生产性积水。 (2)生产期间厂房内熔融金属吊运通道和厂房内地面运输通道存在积水。 3.除外情形: (1)生产期间事故坑、炉下渣坑、炉前作业平台、炉基区域潮湿。 (2)生产期间设置在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用于收集(外排)检修和设备故障漏水以及工艺冷却水的排水沟(槽)内积水保持流动状态。 (3)生产期间厂房内的熔渣、液渣缓冷场地存在积水。 【解读】 1.判定情形: (1)熔融金属深井铸造工艺的熔炼炉、保温炉、浇铸炉,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注:“浇铸炉”是指与铸造深井通过流槽、分配流槽直接相连的浇铸炉组,包括保温炉(静置炉)、熔保一体炉,不包括单独具备熔炼功能的熔炼炉(有色企业下同)。 (2)熔融金属深井铸造工艺的固定式浇铸炉应急储存设施容量小于炉体额定装料量;多台固定式浇铸炉共用应急储存设施时,应急储存设施容量小于最大单炉炉体额定装料量。 2.除外情形: 倾动式熔炼炉、倾动式保温炉、倾动式熔保一体炉,以及带保温炉的固定式熔炼炉,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解读】 1.判定情形: (1)采用水冷冷却的熔融金属冶炼炉窑、加热炉、铸造机未设置高位水塔(箱、池)、事故供水泵等应急供水设施。 (2)应急供水设施未设置应急电源。 注:“应急电源”是指双回路供电、UPS电源、可自动转换的柴油发电机,或者其他具有同等级应急功能的动力源;高位水塔(箱、池)等通过重力自流作用实现应急供水的设施,不涉及应急电源(有色企业下同)。 2.除外情形: 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结晶器未设置应急供水设施,或者应急供水设施未设置应急电源。 【解读】 判定情形: (1)熔融金属冶炼、熔炼、精炼炉窑的闭路循环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 (2)熔融金属冶炼、熔炼、精炼炉窑的开路水冷元件未设置进水流量、压力监测报警装置。 注:出水温度、进水流量、进出水流量差、压力监测报警装置的设置,可以按熔融金属炉窑不同水冷元件的供水特点分区域、分类别设置,即不是每个水冷元件必须单独设置对应的监测报警装置。 (3)未对熔融金属冶炼、熔炼、精炼炉窑的开路水冷元件出水温度进行检测。 【解读】 判定情形: (1)结晶器冷却水系统未设置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报警装置。 (2)结晶器冷却水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报警信号,未与快速切断阀或者紧急排放阀联锁。 (3)结晶器冷却水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报警信号,未与流槽断开装置联锁。 【解读】 判定情形: (1)浇铸炉铝液出口流槽或者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液位监测报警装置。 注:铸造深井的每个结晶器(如扁锭生产,有色企业下同)或者模盘的每一个流道均设有液位监测报警装置,视同该浇铸炉的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设置有液位监测报警装置。 【解读】 判定情形: (1)固定式浇铸炉的铝液流槽未设置紧急排放阀。 注: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设置断开装置的固定式浇铸炉,其铝液流槽可不设置紧急排放阀。 (2)固定式浇铸炉的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快速切断阀或者断开装置。 (3)固定式浇铸炉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的液位监测报警信号,未与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紧急排放阀联锁。 【解读】 判定情形: (1)倾动式浇铸炉的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快速切断阀或者断开装置。 (2)倾动式浇铸炉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的液位监测报警信号,未与快速切断阀或者断开装置联锁。 (3)倾动式浇铸炉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的液位监测报警信号,未与倾动控制系统联锁。 注:铸造深井的每个结晶器或者模盘的每个流道均设有液位监测报警装置,且每个报警装置均与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倾动控制系统联锁的,视同倾动式浇铸炉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设置有液位监测报警装置,且与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浇铸炉倾动控制系统联锁。 (4)液位监测报警装置、紧急排放阀、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未设置应急电源。 【解读】 判定情形: (1)钢丝卷扬系统选用非钢芯钢丝绳。 (2)未按照钢丝绳定期检查和更换制度要求,对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 注:定期检查周期至少每月1次。 (3)钢丝绳应报废的仍然继续使用。 【解读】 1.说明: (1)“可能发生一氧化碳气体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是指各种煤气发生设施附近;涉及煤气的各类地下室、加压站;使用煤气的热风炉、焙烧炉、干燥炉等;以焦碳(碳粉、煤粉)为燃料或还原剂的生产环节,如烟化炉、阳极炉等;高钛渣冶炼、镍火法冶炼、硅冶炼用的电炉、全密闭矿热炉的煤气净化、回收、储存、输配与使用区域。 (2)“可能发生砷化氢气体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是指铅锌冶炼中的酸浸工序、净液工序、海绵镉工序、铟置换工序等;铜冶炼中的电解液净化工序、烟尘回收的铜电积工序;锡冶炼中的除杂工序等。 (3)“可能发生氯气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是指贵金属生产的液氯储存、汽化间;氯化分金工序(分金釜、一次还原釜、二次还原釜等)及沉钯等工序;锗生产的液氯储存、汽化间;氯化工序、精馏(复蒸)等工序;铅铋精炼工序中的液氯氯化精炼工艺(如铋氯化精炼锅)。 (4)“可能发生硫化氢气体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是指采用硫化石膏法脱砷工艺污水处理系统(如在废酸中加入硫化钠或硫氢化钠产生硫化氢、用水电解制氢并与硫磺反应生产硫化氢、甲醇裂解制氢并与硫磺反应生产硫化氢等);硫化钠、硫氢化钠储存地点(如硫化钠、硫氢化钠与酸同库储存或受潮产生硫化氢)。 2.判定情形: (1)可能发生一氧化碳、砷化氢、氯气、硫化氢气体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未设置固定式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2)本项明确的可能发生一氧化碳、砷化氢、氯气、硫化氢4种气体泄漏、积聚场所和部位的固定式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实时数据,未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 注:非24小时连续生产的企业,现场固定式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的实时数据,应当接入生产期间有人值守的场所。 (3)可能出现砷化氢气体泄漏、积聚且未设置固定式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的场所和部位,未使用溴化汞(氯化汞)试纸检测砷化氢气体浓度。 3.除外情形: 可能发生砷化氢气体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使用溴化汞(氯化汞)试纸检测砷化氢气体浓度。 【解读】 1.说明: “使用煤气(天然气)并强制送风的燃烧装置”,是指采用风机供给助燃空气的点火炉、回转窑、竖炉、竖窑、干燥窑、烟气炉,以及熔融金属罐(包、盆)烘烤器、冶炼炉、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熔保炉,加热炉、退火炉、热处理炉等煤气(天然气)单体燃气设备。 2.判定情形: (1)使用煤气(天然气)并采用强制送风燃烧装置的煤气(天然气)入口总管道,未设置止回装置或者紧急自动切断装置。 【解读】 1.说明: “最高封堵煤气压力”是指水封式排水器自身结构决定的能够封住管道中煤气的最高压力,一般用kPa(国际单位)表示,也可用mmH2O(水柱高度)表示。 2.判定情形: (1)正压煤气输配管道水封式排水器的最高封堵煤气压力小于30kPa(3060mmH2O)。 (2)同一煤气输配管道隔断装置的两侧共用一个排水器。 (3)不同煤气管道排水器上部的排水管连通。 3.除外情形: (1)煤气柜柜底水封式排水器最高封堵煤气压力小于30kPa(3060mmH2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