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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特种设备作业--电梯安全使用操作管理制度

[日期:2019-05-09]   来源:云南技能培训网  作者:云南技能培训网   阅读:2128次

云南特种设备作业--电梯安全使用操作管理制度


目的: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特制定电梯安全使用操作管理制度及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从而保证客、货运电梯安全正常安全运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区域电梯的使用。


职责:

公司电梯使用操作人员职责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AQCX-017-01执行,并结合本制度相关细节责任执行。


电梯管理内容:

4.1 严禁以货梯作为载客电梯使用,同样严禁将客梯作为货梯使用;

4.2 电梯在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先检查其运行是否良好,如出现异常应及时通知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到现场检查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4.3 电梯运行中,不得任意改变运行方向,应待电梯完全停止后再改变;

4.4 电梯在行驶中,如发现运行速度有明显加快或减慢、有异常的噪音、振动、冲击现象时,应立即在就近楼层停靠,并立即通知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维修,不得强行以其它方式运行;

4.5 在搬运物件时,应轻拿轻放,不准乱丢,以免损坏电梯底板;

4.6 载货应尽可能稳当地安放在轿厢中间,注意电梯内货物的堆放稳定,别让货物倒下而砸到轿厢;

电梯门口是最危险的区域,进出门时快速通过,应避免一只脚在电梯内,一只脚在电梯外站立的情况,禁止倚靠在电梯门上;

4.8 电梯在维修过程中严禁使用,并需在电梯门口悬挂警示牌;

4.9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协助电梯维保企业负责定期对所有的机械、电机、安全设备作比较详细的检查,检查主要零件的磨损程度以及对磨损量超过允许值的零件进行修正或更换;

4.10严禁将电梯作为仓库使用,将物品存放在电梯内。

5.0参考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5.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AQCX-017-01

5.5《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6.0 版本:01

新建文件

7.0 附件

7.1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7.2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本制度归口管理和解释权属于安全生产小组

附件一: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管理部门的管理。

2、电梯管理人员、电梯操作人员、电梯维修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专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和管理。

3、电梯使用部门需指定专业操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出现使用存在问题做到耐心仔细解答,并保持电梯内清洁卫生。

4、电梯使用部门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每年一次的电梯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5、电梯应由电梯维保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15日保养制度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和确保安全运行。

6、工程部保持电梯机房整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沙灰、小动物进入机房。机房内不准堆放无关物品。

7、机房内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按有效期定期更换。

8、严格执行电梯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9、机房属安全重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0、具体实施按《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企业安全管理员:

特种设备管理员:

门卫值班室:

维保单位人员:

附件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目 录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七、定期报检制度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电梯钥匙的管理制度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操作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工程部为电梯日常管理部门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维保企业和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各部门制定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部)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特种设备管理与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协助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程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操作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电梯维保企业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上岗;

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特殊天气和长期未使用及维修保养后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操作电梯人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保养与维修;

2.3.10行驶中,操作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操作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操作员首先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严禁使用电梯;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操作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包含电梯维保企业工作人员)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障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操作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

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状态;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3.8.1 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3.8.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8.3 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2.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制度落实,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公司工程部与电梯维保企业共同完成)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报安全管理部门。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包含电梯维保企业执行)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由维保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电梯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工程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工程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并邀请维保企业参与,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工作,报具有资质教育机构培训,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具有资质培训机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安全责任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结合安全生产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

根据《企业事故与事件管理程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方案执行。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工程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工程部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3.1.1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3.1.2电梯开工申报单;

3.1.3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3.1.4 竣工验收报告;

3.1.5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3.1.6 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3.1.7 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1.8 事故及故障记录;

3.1.9 同意注册的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等。

3.2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3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允许才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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