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起,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对州内批准入伍的大学生,不区分在读或毕业,一律按照“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5000元、大学专科生4000元”的标准再次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怒江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对安置在怒江州的退役士兵给予笔试加10分优待政策,对其中还符合享受其他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在10分基础上再加5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在怒江州考试录用公务员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退役士兵招录公务员。岗位数量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在怒江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从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数量根据每年具体情况确定。
乡镇人武部门的人武专干岗位,可以限“人民武装”专业毕业生报考,退役士兵报考此类岗位,视为满足专业要求。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视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采取刚性措施,确保岗位落实、妥善安置。
在外的怒江籍大学生返乡参加应征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为其报销往返车旅费,免费提供住宿,所需经费在当年兵役征集费中列支。
对当年批准入伍的人员,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翌年春节前将“光荣之家”牌匾悬挂到位,翌年建军节前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足额发放到位。
春节期间,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州委、州政府、军分区名义制作下发具有军旅特色的日历画报,由县(市)退役军人部门会同人武部,结合悬挂光荣牌、发送喜报和慰问信等一并送达现役军人家庭,并慰问价值不超过200元/人的物资。
建军节和春节期间,各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当地人武部分别组织对当地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慰问金不得低于1000元/人。
各县(市)人武部职工、乡(镇)武装部部长和干事等岗位优先安排优秀退役士兵,每年空缺岗位补充的优秀退役士兵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积极安排党员退役士兵到行政村“三委”,自然村、村民小组等基层一线岗位任职,用优秀退役士兵充实巩固地方基层政权。
对在外返乡应征的泸水籍大学生报销往返车费、免费提供住宿。 在全县公共服务领域开通了军人依法优先服务窗口和通道。 对福贡县籍义务兵家庭按照400元/年的标准发放节日慰问金800元。 退役士兵学习C1驾照的,个人仅承担学费2000元,学习挖机操作和其他专业的,免费。 我县按照省、州“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5000元、大学专科生4000元”的标准对县内批准入伍大学生再次给予一次性奖励。 每年退役士兵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时即可报名学习C1驾照和挖掘机操作,取得C1驾驶证后可获得1800元经济补偿,获得挖掘机证书后可获得900元经济补偿。 在每年春节、八一建军节时,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个别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500元。 从2020年起,向从兰坪县退役的士兵,赠送价值200元纪念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