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昆明官渡区幼升小预登记报名-家长须知

[日期:2021-02-27]   来源:云南技能培训网  作者:云南技能培训网   阅读:2185次

官渡区


  • 预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的本地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指孩子本人的户籍在昆明市主城区(西山区、盘龙区、官渡区、五华区、呈贡区、晋宁区、滇池旅游度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适龄儿童。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指孩子本人的户籍在昆明市主城区以外的适龄儿童(昆明市其他郊县区的也属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预登记时间和方式


2021年3月1日0时—3月7日24时,利用“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系统(昆明义招网)”进行预登记。


登录网址www.kmyzw.cn。建议家长使用电脑进行预登记。


具体操作说明详见昆明义招网www.kmyzw.cn。


  • 温馨提示


(一)年满6周岁是指出生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如果您的孩子超过法定入学年龄且当年未入学,申请入学时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缓学证明。


如因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2021年确需延缓入学的,需要向孩子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缓学申请,经审核批准,才能缓学。原则上缓学时间为一年。缓学期满,您应立即送孩子入学。


(二)准备材料1.本地户籍需准备的材料(1)户口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或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完成证明》;


(4)适龄儿童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一张。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准备的材料(1)孩子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在官渡区实际居住地的证明(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官渡区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云南省居住证》(必须在2021年2月28日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昆务工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5)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在昆明市官渡区就读的证明(即《就学联系函》,就学联系函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疫情防控要求择时开具);


(6)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完成证明》;


(7)适龄儿童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一张;


(8)如果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在主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请准备相关缴纳证明材料;


(9)对办理了预登记手续且符合条件的,将结合官渡区学位情况,公办小学继续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政策,“人户一致”优先安排入学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以下四个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在辖区内购房居住的;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在辖区内租房居住的;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未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在辖区内购房居住的;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未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在辖区内租房居住的。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学位不够的,安排到政府统一标准购买了学位的上年度年检合格的民办学校就读。费用差额部分由民办学校按照收费标准向家长收取。


3.有下列情形的,一律不安排入学:(1)未在3月1日至7日进行网络预登记的;


(2)已经入学并取得小学学籍的;


(3)预登记或确认过程中出现造假行为或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报名的;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官渡区不符合入学政策或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应到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符合政策但对安排学校不满意的,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若因入学问题出现扰乱社会治安的,由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在正常工作日开设):0871—671766640871—67199505
注:如您在小学一年级新生预登记操作中遇到困难,可以电话或到现场进行咨询。


现场咨询地点:官渡区信访局一楼大厅(官渡区官渡街道秀河路2898号便民服务中心旁),3月1日至3月7日预登记期间工作日时间有专人接待家长。